浙老工委办[2004]61号
关于开展老年活动中心(室)星级评比活动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老龄工委办公室,省直各有关单位:
近年来,我省老龄事业不断发展,老年活动中心(室)建设进一步加快。据统计,2003年底全省已建成各级各类老年活动中心(室)2.72万个,为丰富广大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提供了载体和阵地,深受广大老年群众的欢迎,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2000年至2002年,我省连续3年开展了先进老年活动中心(室)评比活动,共评出省级先进老年活动中心(室)296个。此项活动调动了各地建好管好老年活动中心(室)的积极性,促进了老年活动中心(室)的规范化建设。但也还存在着不足,主要是由于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评出的省级老年活动中心(室)缺乏数量和质量上的可比性。为加强评比活动的科学性,树立不同层次的先进典型,体现分类指导原则,促进全省老年活动场所的规范化建设,经研究,在全省开展老年活动中心(室)星级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比目的
开展老年活动中心(室)星级评比,有利于统一标准,区分层次,分类指导,促进各地各类老年活动中心(室)的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推动老龄事业与当地经济社会统筹协调发展。
二、评比标准
星级老年活动中心(室)评比,是指将全省已建成使用的各级各类老年活动中心(室)按规模大小、功能配置、管理水平和活动绩效等要素,划分为四个等级,最高等级为“四星级”。“四星级”老年活动中心(室)评比标准,由省老龄办制定;三星及以下的评比标准,由负责评定的市、县(市、区)、镇(乡、街道)三级老龄部门和老年活动中心(室)建设实际情况制定。
三、评比方法
(一)评比采用分级申报审批制:“四星级”由符合标准的老年活动中心提出创评申请,填写《浙江省四星级老年活动中心(室)申报表》(一式四份),县(市、区)老龄工委办公室推荐,市老龄工委办公室评审上报,省老龄工委办公室审定、命名。“三星级”由县(市、区)老龄工委办公室评审,市老龄工委办公室审定、命名,同时抄报省老龄工委办公室备案。“二星级”由乡(镇)、街道老龄工委评审,县(市、区)老龄工委办公室审定、命名。“一星级”由基层社区(行政村)或老年人协会申报,乡(镇)、街道老龄工委审定、命名。
(二)量化标准,奖励挂钩。评比按标准进行打分,“四星级”老年活动中心(室)95分以上为合格,其他星级的老年活动中心(室)合格标准由各级审批、命名的老龄部门确定。对合格的星级老年活动中心(室),“二星级”以上的由审批、命名的老龄部门给予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并授予奖牌;“一星级”只进行评比和命名,不发奖牌。
(三)对场地设施有改进,工作水平提高,已达到上一个“星级标准”的老年活动中心(室),按程序组织申报、评审和命名。
(四)每年评比申报工作应在8月20日前完成,9月底前各市和省直各单位将《浙江省四星级老年活动中心(室)申报表》报省老龄工委办公室。省老龄办于每年第四季组织抽查,并于年底前将审定结果报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发文命名,授予“浙江省四星级老年活动中心”称号。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老年活动中心(室)是老年人活动的主要场所,是开展老龄工作的重要阵地,是广大老年人的“第二个家”。各级老龄部门要把星级评比活动作为促进当地老龄工作,推动老龄事业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二)搞好结合,相互促进。要把老年活动中心(室)星级评比与创建老龄工作规范化社区和农村规范化基层老年人协会结合起来。凡申报老龄工作规范化社区和农村规范化基层老年人协会的,必须有一个达到星级标准的老年活动中心,以达到相互结合,促进工作的目的。
(三)严密组织,认真评比。各级要按照星级老年活动中心(室)的评比方法和标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逐级做好申报、审批、命名和奖励等工作。
(四)加强督查,动态管理。实行静、动态管理相结合,全面掌握星级老年活动中心(室)的规范化建设情况。对工作出现滑坡、且不能及时改进,确已不符合标准的星级老年活动中心(室),由审批、命名部门经核准后取消其星级资格,确保老年活动中心(室)星级评比活动的质量。
附件:
1、浙江省四星级老年活动中心(室)评比标准
2、浙江省四星级老年活动中心(室)申报表
浙江省老龄工作委员会
2004年11月3日
附件1:
浙江省四星级老年活动中心(室)评比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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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比
项目 |
评比标准 |
分值 |
检查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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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地
设施
50分 |
1、活动场所:
室内建筑面积1500平房米以上;
2、要设“10室”:
电视室、阅览室、健身室、茶室(聊天室)、棋牌室、书画室、球类活动室、排练厅(舞厅)、电脑室(5台以上)、教室(2个以上);
3、有一个配套的标准室外健身场或球场,健身场配有5种以上健身器械;
4、订阅报刊5种以上,图书1000册以上;
5、有板报、墙报栏;
6、有茶水供应;
7、有卫生设施;
8、设有无障碍设施; |
10
5
20
5
2
2
2
2
2 |
看资料、
看现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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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
内容
12分 |
1、有文娱、体育活动:每天正常开放,每周有活动,重大节日有大型活动;
2、设有老年电大分校,在校学员人数达到当地老年人总数5%以上;
3、有1个以上文体团队,常年开展活动。 |
4
4
4 |
看资料、
看现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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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
对象
8分 |
1、全社会老年人;
2、常年开放。 |
4
4 |
听汇报、
看资料、
问老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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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
建设
10分 |
1、工作人员职责明确;
2、各室有管理制度;
3、有活动登记簿;
4、经费台账清楚;
5、“老年法”、“实施办法”、“管理制度”上墙。 |
2
2
2
2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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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汇报、
看资料、
问老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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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
卫生
10分 |
1、环境安静合适;
2、交通方便;
3、有花草、绿树、盆景等绿色植物;
4、无痰迹、无烟头、无灰尘;
5、卫生间清洁无异味。 |
2
2
2
2
2 |
看现场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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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
工作
10分 |
1、有安全制度;
2、有消防设施、有安全出口(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无安全隐患、无安全事故;
3、无赌博、吸毒、邪教、封建迷信活动现象 |
3
3
4 |
听汇报、
看资料、
看现况、
问老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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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所辖文体团队,在市级以上当年相关比赛中获奖,酌情加分。 |
附件2:
浙江省四星级老年活动中心(室)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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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活动中心(室)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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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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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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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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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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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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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地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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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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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使用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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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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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入使用 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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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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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活动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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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工 作 实 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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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老龄办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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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老龄办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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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老龄办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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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老[2005]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