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老龄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年度工作计划。
2、负责协调镇、办事处、乡有关部门开展尊老、敬老活动;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监督检查有关涉及老年人合法权益法规的执行情况。
3、组织、指导各社区、村(居)老龄工作,协调有关部门研究探索解决“六个老有”问题。
4、负责、协调、督促、检查老年人协会积极开展各种健康的社会活动及老龄工作实施情况。
5、宣传、调查、研究、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及时收集、整理老龄工作有关情况和信息,上报上级老龄工办。
6、组织实施社区、村(居)老龄干部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老龄干部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