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很多养老院有一个不成文的规定——给申请入住的老人进行一场“面试”,看看老人的身体状况怎么样,看看家属是不是“很难缠”。“有些老人坐在凳子上都会骨折,因为没有保险,家属只会找我们赔偿。”杭州一家民办养老机构负责人一声叹息。
的确,说起“意外伤害事件”和“服务高风险”,每个养老机构都有苦难言。据非官方调查显示,浙江的养老机构中每年都会发生各种各样的“意外”,没有第三方参与调查,与家属的谈判往往需要几个月甚至一年以上才能了结。
养老机构的心里总紧绷着一根弦
养老机构发生老人人身意外伤害,责任如何鉴定、如何赔偿,一直是个难题。
今年2月发生了这么一件事情。杭州某民办敬老院的张院长原想做桩好事,他想着春节期间保姆都回家过年了,有些老人没人照顾,在过年这几天敬老院可以代为照顾他们,免收护理费。
一位71岁的老太太在儿女的护送下住了进来,家里人说,老太太平时一个人在家,原来有个保姆早出晚归照顾她。张院长和家属谈话时发现,老太太有时候很难表达自己的意思,总是笑或者总是扯衣服,当时对老人的身体状况产生过怀疑,但家属没有提及病情,敬老院最后还是收留了她。
第二天下午,阿姨给老太太洗完脚,去隔壁的洗手间倒洗脚水,就在这时,老太太自己站起来走到门口,突然身子沿着门框滑了下去。这一幕刚好被买菜回来的张院长看到了,急忙跑过去将她扶起。走了两步,老太太叫痛,张院长立刻意识到不好,可能骨折了,马上送到医院检查,诊断结果为“股骨颈骨折”。
“到目前为止已经用了1.4万元的医药费,家属正在和敬老院打‘持久战’,谈赔偿事宜。”张院长直后悔“面试”时心太软。
杭州一家公办养老机构也正陷入另一场“意外”引起的诉讼。有关负责人说,入住养老机构的多为高龄老人,他们更容易患病,特别需要长期的专业护理,而高龄老人骨密度下降,骨质疏松,非常容易发生意外,养老机构心里时刻紧绷着一根弦。
保险公司不敢碰高龄老人这根“高压线”
阳光人寿是浙江极少数涉足养老机构意外责任险的几家保险公司之一。
“对于保险公司来说,考虑到老人的特殊性,65岁以上老人都是‘高压线’,经常不在保险范畴内。”阳光人寿浙江分公司残险管理部经理陆健说,这笔“生意”很难做。
虽然随着社会老龄化的发展,人们越来越长寿,高龄老人也越来越多,保险公司都很想分食养老这块大蛋糕。但是很多老人认为有“医保”足矣,无需“保险”,这样投保的人数越少,对于保险公司来说风险越大,他们也不敢轻易涉足。
阳光保险在北京、广州、上海等地尝试开展养老机构的床位意外险,目前按照养老机构的床位数收取50—90元不等的保金。“与上海闽行区合作好几年,涵盖了居家老人和养老机构的床位。”陆健说,有些地方由政府与养老机构按比例出资,有些地方则全部由政府埋单。
建议像农村住房保险一样,全省统筹养老机构的床位意外险
浙江有项惠及全省1000万农户的“民心工程”——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以“政府补助推动+农户自愿交费+市场经营运作”为模式,每年农户参保率都达到95%以上,不仅大大减轻了政府救灾压力,更有力地促进了农户的灾后重建工作。
“我们建议像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一样,来全省统筹养老机构的床位意外险。”浙江省老年服务业协会会长马光武提出了自己的见解。他说,全省统筹后养老机构的床位数数量多,保险公司可以较容易地掌控风险,会愿意接这笔“单子”;对于风险承担能力十分有限的养老机构来说,也有专业的第三方来处理意外事故或护理纠纷责任;而发生意外的老人则有了“保障”,能顺利得到理赔,三者兼赢,何乐而不为。
马光武倡议尽早引入商业保险机制,具体形式可多样化,比如政府补贴点,养老机构支持点,老人自己掏一点。纳入意外责任险保障的养老机构范畴可以很广,包括社会福利院、托老所、敬老院、老年公寓、老年康复中心等机构,入住其中的老人都属于意外伤害事件的高发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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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经验:
政府补贴2/3,养老机构承担1/3
上海78岁的张老伯不慎在养老院摔了一跤,脚骨骨折并住院进行手术治疗,前前后后花费近3万元。因为张老伯所在的养老院投保了意外责任保险,他的医疗费由保险公司来埋单。
为了有效提高养老机构发生意外责任风险的善后处置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早在2007年,上海浦东、闵行等区就开始试点“养老机构入住老人意外责任团体保险”。据上海媒体报道,2009年上海已在全市范围推行“养老机构意外责任保险”:由3家保险公司共保,缴费采取市、区县民政局补贴的形式,年保费120元/床位,政府补贴2/3,养老机构自付1/3。
具体的分项保险责任包括意外身故保险金、意外身故丧葬费用保险金、意外伤残保险金、残疾用具费用、意外医疗保险金、意外伤害住院补贴保险金、骨折保险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