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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来源:浙江老年报日期:2010-4-7点击数:

“丢钱捡钱”骗局又现海盐街头

警方提醒:提高自我防范意识,不能贪图小便宜

     两名广西籍男子来到海盐后,每天上午睡觉,下午上街寻找中老年妇女,采取“丢钱捡钱”的手段骗取黄金耳环、现金等财物。3月17日,海盐县公安局武原派出所的巡逻民警成功将两人抓获,破获6起“丢钱捡钱”案。

  3月10日,宁某、农某从广西老家来到海盐县武原镇上,住进了一家低档旅馆,并通过火车托运过来两辆自行车。当天晚上,两人便开始谋划行骗作案,他们准备好一叠散钱,里面放1至10元不等的纸币,外面放一张100元面额的人民币,然后再用一个塑料袋包好,看上去就像有几千元,而实际上只有100多元。

  作案道具准备齐全后,从11日开始,这两人每天上午睡觉,中午吃好午饭后,便骑着自行车上街寻找骑三轮自行车的中老年妇女为作案目标。选定目标后,两人在后面跟踪,当经过偏僻路段时,农某骑到被害人前面假装掉钱,宁某则去捡钱,并跟被害人说:“你也看到了,我们平分。”一会儿,农某又返回来,问宁某和被害人有没有看到自己掉的钱。随后,宁某和农某一唱一合叫被害人将身上值钱的东西拿出来证实,骗走黄金耳环、现金等财物。当被害人察觉时,两人早已骑着自行车逃离。

  到3月16日晚上,武原派出所每天都接到此类诈骗警情,共6起。民警经过仔细分析,发现被害人所描述的作案时间、特点和犯罪嫌疑人的相貌相当接近。据此,民警决定对这6起案件并案侦查,在开展外围调查的同时,展开街面巡逻设卡,搜索两名嫌疑对象。3月17日下午,巡逻民警在辖区海兴路上发现两名骑自行车的男子紧跟着一名骑三轮自行车的老年妇女,与被害人所描述的比较相近,当他们骑进小路正准备再次作案时,被民警一举擒获。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宁某、农某分别交待了采取“丢钱捡钱”的手段实施诈骗作案6起,骗得现金3000余元、黄金耳环4对、黄金戒指1枚的犯罪事实。目前,两人已被海盐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警方提示:这些骗子屡屡成功的原因,就是利用了人们喜欢贪小便宜的心理,步步引诱,直到上当受骗。大家要切实提高自我防范意识,高度警惕陌生人搭讪,不能贪图小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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