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玉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玉环县农村老年福利服务星光计划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玉环县“农村老年福利服务星光计划”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九月九日
玉环县“农村老年福利服务星光计划”
实 施 方 案
为加快构建农村社区公共服务和养老服务体系,促进农村老年福利事业发展,推进新型福利体系建设,根据省、市有关开展“农村老年福利服务星光计划 ”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县2006年居家养老试点工作实际,特制定玉环县“农村老年福利服务星光计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农村星光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推动农村 社区“星光老年之家”建设,切实为农村老年人提供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服务场所,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二、工作目标
坚持资源共享、完善功能、突出重点、分步推进的原则,从2008年开始,用3年时间在全县农村社区创建“星光老年之家”119家,其中2008年建成39家,2009年建成40家,2010年建成40家。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实施“农村星光计划”,是应对我县人口老龄化挑战,加强农村老龄工作的重要举措。为了加强对“农村星光计划”的领导,确保3年计划的顺利实施,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民政、财政、文化、卫生、老龄等部门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和实施村、社区也要建立相应的组织协调机构,落实专人负责,确保项目建设落到实处。
(二)统筹规划。根据市里下达的2008年至2010年“农村星光计划”建设任务,按照“先中心集镇、后偏远社区”的步骤,结合各村居(社区)的规模、现状、老年人口数和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等基本情况,优先在基础设施和集体经济比较好的村居(社区)进行示范性建设。通过示范点的辐射作用,以点带面,稳步推进。
(三)整合资源。要充分利用村居(社区)现有办公服务用房、闲置房产、闲置校舍等公共资源,与新农村建设、避灾场所建设和村级老年活动中心改扩建相结合,完善其配套服务功能,做到物尽其用,资源共享。
(四)统一标准。建设项目实行“三统一”,即统一名称,在全县范围内均命名为“星光老年之家”;统一标识,在显著位置设立统一的“中国福利彩票资助”标识;统一功能,每个“星光老年之家”应具备电视教学、图书阅览、健身活动、文化娱乐、生活服务等基本服务设施和功能,成为辖区内老年人的教育中心、活动中心、服务中心,重点为老年人提供电视教学、文化娱乐、健康康复等服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宣传。各级各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要抓住实施“农村星光计划”的有利时机,结合创建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活动的开展和农村社区建设,加大宣传力度,使“农村星光计划”家喻户晓,为“农村星光计划”的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明确职责。县农村老年福利服务星光计划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责,做好规模布局、项目选址、项目申报、工程质量跟踪监督、具体指导和初验等工作。各乡镇及村居(社区)负责项目建设和建成后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加大投入。“农村星光计划”建设项目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补助。项目建成并经验收合格后,给予适当补助。项目所在行政村、社区应积极筹集资金,搞好相应场所建设,务使“农村星光计划”项目落到实处。同时鼓励社会力量为“农村星光计划”建设项目提供资金支持和实物捐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