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海区的农村老年人协会是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出现的,目前已成为镇海区农村最主要的老年人组织,同时也是农村基层最活跃的群众组织之一。近年来,镇海区老龄办以实现“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教、老有所为”为目标,做好“四字”文章,因地制宜,大胆创新,引导农村老年人协会进行“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目前全区各村(社区)老年人协会建会率100%,老年人入会率90%以上,村老年人协会逐步成为村两委会的有力帮手,老年人的贴心人,有力地推动了新农村建设和“和谐镇海”建设。
一、组织建设抓“实”。
一是定期开展老年人协会换届选举工作,加强班子建设。2005年镇海区老龄委制定了《镇海区老年协会换届选举办法》,规定各村老年人协会每三年一届,至今已经进行了两次换届选举,都是采用老年协会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直接选举的方法,大大调动了会员参与老年人协会管理的积极性,会员投票率达90%以上,通过选举把一批素质好、有奉献精神,并具有一定群众威望的老年人充实到协会班子。二是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加强制度建设。镇海区老龄委先后印发了《基层老年人协会工作台帐》、《老年人花名册》等规范化建设文件,并制定了一整套操作性强的管理制度,包括每月一次协会班子工作例会制度、走访慰问制度、老年人口动态状况记录制度、两月一次协会会长例会制度、老年活动室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这些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促使协会的日常管理走向规范化。三是建立基层老年人协会工作评估体系,加强考核。镇海区老龄办每年举办老年人协会会长(骨干)培训班,培训相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明确当年协会的经常性工作内容。同时制定《农村老年人协会工作指标及评分细则》,提出了一整套量化的工作评估指标、考核标准、考核方法及表彰奖励措施,对各老年人协会产生了明显的激励作用,大大提高了工作的积极性。
二、经费筹措抓“活”。
稳定的经费是老年人协会焕发活力的保障。为建立稳定的经费投入机制,镇海区老龄办采取了一系列灵活的措施,镇海区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基层老龄工作的实施意见》,对老年人协会活动经费、会长待遇都予以明确规定。在各镇(街道)以及村两委会的大力支持下,各村老年人协会建立了村集体拨款、社会捐款、协会提供服务创收以及其他收入等资金来源渠道。资金筹措能力加强,经费有了较稳定的保障:如各村按老年人口每人每年不低于10元的标准划给村老年人协会;不少村级企业每年给予老年人协会资助;勤勇村通过制作花圈、出租红白喜事碗碟等创收,实现了自我造血;各镇(街道)还就老年人协会会长待遇问题作出明确规定,使协会会长每月有150-300不等的补贴,保证了协会日常工作和开展各项活动的需要。
三、活动阵地建设抓“好”。
区老龄委通过开展农村规范化老年活动室创建活动,抓好活动阵地建设。按照方便、就近、有利于老年人活动的原则,因地制宜设置村级老年活动室,并提出了明确的“规范化活动室”建设标准,出台了补贴政策,补贴标准1-2万元,做到成熟一个建设一个,建设一个补贴一个,几年来,农村规范化老年活动室数量增加,面积扩大,标识明显,娱乐健身设施明显增多。截至目前全区已建成规范化老年活动室58个,达标率达93.5%。
四、活动开展抓“全”。
区老龄办注重引导各村老年人协会在涉及老年人生活的各个领域开展形式不同的活动。一是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关心老年人的生活,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成为党和政府联系基层老年人的桥梁纽带。二是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通过调解家庭纠纷、向有关部门反映老年人要求等方式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三是开展老年文体教活动。各村都组建了老年文体队伍和老年电大教学班,有些村还成立了多支老年文体队伍,经常排练演出,丰富了基层群众文化生活,提高老年人生活生命质量。四是组织老年人参加各项公益活动。如通过清洁美化家园、搜集社情民意、关心下一代、治安监督等活动,引导了村风民俗,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五是有效地协助村两委会完成中心工作。由于老年人协会在调解处理家庭纠纷、建设新农村、征地拆迁等问题上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成为了村干部的好助手。不少村干部对老年人协会都作出了较高评价,对老年人协会的作用十分肯定。
一系列的措施也调动了协会会员参与的积极性,使村老年人协会充满了活力,夯实了基层基础,在农村社会发挥的作用不断显现,为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