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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来源:余姚市老龄办日期:2009-8-17点击数:

余姚市扎实开展社区居家养老评估工作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探索建立客观公正、科学合理的工作绩效评估机制,强化规范管理,提高群众满意度和社会公信力,余姚市老龄办近日下发《余姚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评估标准》,组织评估队伍,以“六个统一”即统一人员、统一标准、统一程序、统一资料、统一处理、统一反馈的方式在全市范围内首次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评估工作,整个工作预计在9月中旬全部完成。具体做法是:
一、确立严格细致的评估标准。本次评估分为绩效评估与群众满意度测评两种,绩效评估内容分为领导重视、服务设施、服务队伍、台账资料、其他服务五大类,有十六项内容组成。群众满意度测评内容分访问3名以上享受政府购买服务补助的老年人与访问3名以上享受志愿者上门服务的老年人两大类。评估以听汇报、看资料、个别访问、实地考察为主要形式,采用绩效评估与群众满意度测评相结合的方法,其中绩效评估得分占70%;群众满意度测评得分占30%,两项相加90分以上为优秀,80分以上为合格,60分以上为基本合格。
二、坚持自评和抽查相结合。各社区首先进行自评,自评成绩上报市老龄办,市老龄办按社区总数40%左右的比例进行抽查评估。具体抽查单位在抽查前一天通知。市老龄办专门组成一个检查组进行评估,坚持一个标准,运用一把尺子丈量,当场打分。

三、将评估结果转化为工作实效。评估成绩作为评比市居家养老先进社区的重要依据,同时作为乡镇(街道)老龄工作年度目标考核中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一个重要参考。对评估不合格的社区提出整改措施,组织力量进行工作指导,直至符合评估要求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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